桑上悠亚

来源:桑上悠亚 | 2024年10月22日 22:54
桑上悠亚 | 2024年10月22日 22:54

桑上悠亚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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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的“天价彩礼”现象,互联网上已有讨论。今年4月,长乐法院公布的一则案情显示,A某(男)和B某(女)相亲认识,确立恋爱关系后不久举办订婚仪式,订婚仪式上A某向B某给付彩礼108万元、红包18万元、价值共3万元的钻戒两枚、价值共5万元的LV包包两个。订婚后,男方家庭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请求女方“借回”20万彩礼,由此产生矛盾。双方家人发生激烈争执,导致双方婚约终止。A某要求全额退还彩礼,B某不同意,故A某具状起诉。最终双方均同意以B某返还48万元及钻戒两枚、LV包包两个的条件达成调解协议。

“婚姻登记窗口发现骗婚嫌疑给予善意提醒,这并非多管闲事,也不是要干涉婚姻自由,而是积极履行职责的表现。”对于长乐区民政局前述举措,极目新闻评论文章指出,现实中,通过骗婚的手段索要钱财的屡有报道。虽然结婚属于个人自由,但骗婚就不一样了,这不仅违反了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还可能构成‌诈骗罪。婚姻登记机构在发现可疑情形时,有义务进行提醒,甚至是进行报警处理。因为这背后可能涉及违法线索,岂能视若无睹。

该文谈到,有的网友认为此举能有效防止骗婚。也有网友认为,仅提醒男方防止骗婚还不够,也该提醒女方防止被骗婚。因为婚姻中不乏女方成为受害者的情形,比如,男方有家暴史的,就应该提醒女方注意;如果男方欠债离婚的,也该提醒女方注意。此外,还应该提醒双方注意婚检,以免对方隐瞒影响婚后生活的重大疾病。按理说,相关提醒都有必要性,但民政部门并不掌握婚姻登记者的生活状况,对方是否有家暴史,是否有不良嗜好,这些信息不会在婚姻登记中呈现出来。但一个人如果多次闪结闪离,这种情形会在婚姻登记的联网信息中呈现出来。

极目新闻评论文章认为,如果在婚姻登记中发现一方与不同对象闪婚闪离,有疑似骗婚的情形,对此加以注意,作出善意提醒,这属于婚姻登记机关的本职工作,并不违反规定。因为婚姻法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如果发现有疑似借结婚之名骗取彩礼的情形,对此加以提醒,这实际是维护婚姻法的规定。就如在婚姻登记中为结婚年龄与重婚之类进行把关一样,这是履行法定义务。

这篇文章分析桑上悠亚,骗婚行为一般发生在一些彩礼较高的地区。骗婚者利用某些人急于结婚的心理,使用真实身份登记结婚,获取巨额财物后再与对方迅速离婚,然后物色新的“猎物”。现实中,此类骗婚事件并非个案,甚至形成了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犯罪链条。长乐区民政局的提醒,是针对女方以多次与不同对象闪结闪离为手段、以骗取高额彩礼等财产为目的的骗婚类型。在此类骗婚案中,受害最深的往往是那些满怀期待步入婚姻殿堂的男性及其家庭。他们不仅可能面临人财两空的困境,更可能在心理上遭受重创。此类骗婚方式较为隐蔽,无论是公安机关的打击还是受害方的维权,都面临不少困难,即使骗婚者被绳之以法,也很难挽回全部经济损失。

文章称桑上悠亚,面对此类骗婚行为,依法严惩固然重要,但事前预防更为关键。长乐区民政局的相关举措,正是将关口前移,通过及时恰当的提醒,将骗婚问题扼杀在摇篮里,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工作人员发现异常后进行提醒,是基于经验与责任,采取的一种保障当事人权益的措施。这不是歧视,从一些地方发生的骗婚案例看,这种提醒也并非多此一举,而是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该文梳理道,女方曾多次与不同对象闪婚闪离,虽不能直接认定就是骗婚行为,但无疑属于风险极高的个体,婚姻登记部门有责任对异常情况进行辨识,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提醒,保护婚姻的合法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相反,如果婚姻登记部门睁只眼闭只眼,因循守旧桑上悠亚,按部就班,才是对公民不负责任的行为。登记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避免近亲结婚及违法婚姻,预防婚姻家庭纠纷的发生,同时也是在婚姻问题上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环节。这一关可不是走过场,而是具有重大社会意义的。

“福州长乐区民政局的做法之所以引发热议,除了能打击骗婚行为以外,还在于个人隐私权利方面的争议。”这篇评论文章还提到,质疑者认为此举可能侵犯到了个人隐私权利。这里面其实牵涉到个人信息如何保护,一方的过往婚姻状况能不能向对方公开,多大程度上公开的问题。从个人隐私保护角度说,婚史自然属于个人隐私范畴。但对于准备走入婚姻殿堂的男女双方而言,坦诚是建立信任的基础,如果一方对另一方的一些重大个人信息一无所知,并不公平,婚姻登记部门在不泄露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对风险进行提醒桑上悠亚,告知必要的防范手段,不失为化解信息不对称问题的一个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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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座谈会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部署涉检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报告和2023至2024年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情况报告,研究贯彻落实举措。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会议并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坚持和落实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以法治力量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努力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艰辛探索长期奋斗的成果,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起来的全新政治制度,是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系统阐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五大显著政治优势”,深刻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突出强调“八个必须坚持”。这些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新时代新征程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作为人民代表大会之下“一府一委两院”国家机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深入学习好领会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充分运用法治力量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检察改革必须于法有据、符合司法规律、合乎人民群众认知和感受。”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最高检党组认真落实党中央改革部署,坚定不移深化检察改革,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包括法治领域改革在内的各领域改革作出系统部署,对深化检察改革提出新的要求。要把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的涉检改革任务与中央政法委部署的深化政法领域改革任务落实统筹衔接起来,与落实《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统筹衔接起来,与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统筹衔接起来,一体推进落实,不断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制发文件、建立制度只是落实的“开始”,必须持续跟进评估改革任务落实效果,紧盯牢抓、久久为功,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确保党中央部署的涉检改革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是检察工作的主线,也是检察理论研究的主线。”会议强调,检察理论研究要紧紧围绕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总结提炼和精准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的标志性概念、原创性成果,推出更多有辨识度、原创性和影响力的研究成果,积极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检察理论研究既要围绕检察决策,也要服务于检察决策,既要在检察实践中不断总结、推动理论创新,又要用检察理论研究成果更好指导、推动检察实践,一体发挥好检察理论研究对检察实践的先导作用和检察实践对检察理论研究的支撑作用。要聚焦检察工作主线选好理论研究课题,突出质效导向建好检察研究基地,面向理论和实践需求办好学术期刊,坚持专兼结合、研用并重建强检察理论研究队伍,不断提升新时代新征程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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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既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续篇,也是新时代新征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新篇。“进一步”三个字意味着,改革既要在深度上继续突破,也要在广度上不断拓展,这必然要求进一步冲破思想观念束缚、突破利益固化藩篱。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等不可避免会有不同的利益诉求、不同的关注重点,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任务也更加艰巨繁重。没有形成广泛共识,对一些问题的认识莫衷一是,改革就很难顺利推进。只有增进共识,画出最大同心圆,找到最大公约数,首先在思想上、认识上达成高度一致,才能在改革实践中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朝着改革目标共同奋进。

在改革的进程中,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凝聚民心、汇集民意,不断增进共识,努力形成全国上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同推动改革的良好局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广泛共识,改革难以顺利推进,推进了也难以取得全面成功”“寻求最大公约数,凝聚改革共识,汇聚改革正能量”。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起草过程中,对于各方面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桑上悠亚,文件起草组认真研究,能吸收尽量吸收。一遍遍推敲、论证、研究,一次次修改、丰富、完善,就是为了汇集众智民意、凝聚信心共识。《决定》提出的重大改革举措,既是发展所需,更是民心所向,体现了广泛共识。

增进改革共识,关键是要从人民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改革。我国有14亿多人口,各个地区的发展并不平衡,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等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很正常,但人民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是一致的。改革坚持人民至上,从人民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就能找到最大公约数,就容易形成广泛共识。把牢改革价值取向,坚持为人民而改革,注重从老百姓急难愁盼中找准改革发力点和突破口桑上悠亚,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成为改革的最大受益者,这是增进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顺利推进改革的必然要求。

增进改革共识,还要运用好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凝聚民心、汇集民意的多种制度安排,比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机制、政协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基层协商民主等。把发扬民主、集思广益贯穿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全过程,就能进一步增进共识,把各领域、各方面、各层级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都充分调动起来,激发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澎湃动力,凝聚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磅礴力量。

编辑:谭顺毅责任编辑:怀振壮